军事共产主义(war communism)
亦称“战时共产主义”。俄国1918—1920年战争时期实施的一种特殊政策。
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大规模内战和外国武装干涉,使俄国经济更加遭到破坏。为了克服困难、夺取胜利,俄共中央和苏维埃政府实施了战时特别政策。1918年6月,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全部大工业收归国有的法令,9月开始对全部工业实行国有化,国民经济管理高度集中,对工矿企业实行实物供给制,由国家实行严格监督,并重申粮食垄断政策,采取余粮收集制,禁止私人贸易,对日用消费品实行配售制度,对贸易实行垄断制,并建立城乡不通过市场的直接产品交换,还根据“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实行普及于一切阶级的劳动义务制。
实施上述政策是为了保证供应前线将士和后方工人的日用品、谷物和储备食品,并能抽调一部分工人上前线或从事对前线极为重要的其他工作。这种政策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战争形式迫使苏维埃政权实施的特殊政策。它对战胜帝国主义武装干涉者和国内反革命分子,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苏维埃政权在击败了外国武装干涉和结束了国内战争后,立即向新经济政策转变。列宁在总结这段历史时指出,原来打算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这是错误的。向共产主义的过渡,不能仅仅依靠热情,必须依靠人们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依靠经济核算,必须通过许多中间环节,经过一系列过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