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communism)

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学说,是以消灭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为目的的无产阶级的思想和理论;同时又是一种政治运动,是一种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的高级的社会制度。共产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communis,本义是公共的、普遍的。

共产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性质、条件和一般目的的学说,具有科学性和阶级性。共产主义学说经历了科学化的发展过程。在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之前,就有关于共产主义思想的萌芽。如15世纪捷克胡斯革命运动、16世纪德国农民战争、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等,都流传着财产公有、人人劳动、满足社会成员需要这样一些思想;而劳动群众对这些美好理想的向往和追求也曾经体现于一些理想社会的空想描写和理论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历史上关于共产主义思想的一切优秀成果,总结欧洲工人运动革命实践中的经验,使共产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他们批判地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建立了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的共产主义思想体系。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里仍带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但马克思已把共产主义与消灭私有制联系在一起。《共产党宣言》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对共产主义理论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这个时期,马克思还没有对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两个概念做严格的区分。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是一种最现实的运动,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以推翻资本主义和剥削阶级压迫,为实现共产主义而进行的社会革命运动。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这个运动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共产主义是对现实私有制的根本否定,逐渐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建立公有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共产主义最终是实现人们共同占有社会资源、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劳动成果的公有制形式。它是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列宁称第一阶段(低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第二阶段(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还不是在它自身已经发展了的共产主义社会,它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有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到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所有社会成员都参加劳动,社会生产中的无政府状态转为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生产力高度发展,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满足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劳动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们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

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漫长的历史进程。其间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有胜利和前进,也会有曲折和失败,但共产主义发展的前景是光明的。共产主义事业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业,必须根据自身发展的客观实际,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经过多少代人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