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第一次明确界定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应对中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对思想道德建设提出的挑战,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不断进行新的探索,提出了从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再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断。2006年3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了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规律的认识。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明确了其基本内容。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示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做出的重要论断,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核心要素和强化实践导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它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诉求和对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同时,它又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也吸收了世界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并反映了时代精神,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构建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主流价值观念的影响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可以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