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the comprehensive and completeset reform experimental zone)
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动力,以全方位改革试点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试验区。其显著优势是具有先行先试的政策制定权,具有显著的辐射、示范和带动效应。
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目的,是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提供新的经验和思路。实践表明,先行先试、由点及面的改革推进方式是改革开放攻坚克难、成功推进的重要经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从而确定改革试验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自200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成立第一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到2013年6月,黑龙江省获批“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点,其间国务院已经先后批准了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主题上分可以分为六大类型:开发开放型,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厦门、义乌的试验区;统筹城乡型,包括重庆、成都;“两型”社会建设型,包括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新型工业化道路探索型,包括沈阳经济区;农业现代化型,包括黑龙江省的两大平原;资源型经济转型,包括山西省。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先行先试的代表,其改革探索、进展和经验,可为全面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