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Deng Xiaoping Theory)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创之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

1997年9月12日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正式提出了“邓小平理论”这一科学概念,把它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道,确定为党的“行动指南”并写入了党章。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道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和改革开放,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集中体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著作以及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中。它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领导“拨乱反正”、推动改革以及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逐渐凝练,并且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主题。从党的十二大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内容在全面改革的实践中逐步展开,形成了一系列重大创新理论观点,并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进而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轮廓。从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以邓小平1992年春发表南方谈话为标志,邓小平理论日臻完善。党的十四大报告从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九个方面,初步构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并确立了它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从党的十四大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邓小平理论在实践中得以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这一科学概念,并对其历史定位,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做了论证:其一,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其二,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其三,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做出了新的科学判断;其四,总起来说,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如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军队和国防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外交战略、祖国统一、党的建设等重要理论。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它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