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Resolution on Several Historical Questions)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对若干重大历史问题做出结论的重要历史文献,也是延安整风运动的重大成果。1945年4月20日,党的六届七中全会最后一次会议上通过了这一决议。收入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毛泽东选集》第3卷。
决议以毛泽东1942年写的《历史问题草案》为蓝本,从1944年5月开始起草。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开始时,即成立了由任弼时主持,有刘少奇、康生、周恩来、张闻天、彭真、高岗、博古等人参加的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起草工作历时一年,数易其稿。后来由毛泽东直接主持并多次修改。胡乔木作为毛泽东的秘书和中央政治局秘书,参与了决议的起草、修改和定稿工作。在六届七中全会期间,党的许多高级干部参加了历史决议的修改和讨论。该决议原本准备提交党的七大讨论通过,但为使七大能集中精力讨论抗战建国方针问题,因而改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
决议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前这一段党的历史经验,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充分肯定了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党终于在土地革命战争的最后时期,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和全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的最大成就,是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的最大保证”。
决议全面阐述了历次“左”倾错误,特别是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路线错误在政治、军事、组织、思想方面的表现和造成的严重危害。认为一切政治上、军事上和组织上的错误,“都是从思想上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而来,都是从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而来”。特别强调教条主义的特点是不从实际情况出发,而从书本上的个别词句出发。“它不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和方法来认真研究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过去和现在,认真研究中国革命的实际经验,得出结论,作为中国革命的行动指南,再在群众的实践中去考验这些结论是否正确;相反地,它抛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质,而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若干个别词句搬运到中国来做教条,毫不研究这些词句是否合乎中国现时的实际情况”。
决议着重分析了产生错误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指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是小资产阶级极其广大的国家。我们党不但从党外说是处在这个广大阶层的包围之中;而且在党内,由于十月革命以来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世界的伟大胜利,由于中国现时的社会政治情况,特别是国共两党的历史发展,决定了中国不能有强大的小资产阶级政党,“因此就有大批的小资产阶级革命民主分子向无产阶级队伍寻求出路,使党内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分子也占了大多数。此外,即使工人群众和工人党员,在中国的经济条件下,也容易染有小资产阶级的色彩。因此,小资产阶级思想在我们党内常常有各色各样的反映,这是必然的,不足为怪的”。
决议阐明了开展党内斗争所应该采取的正确方针,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决议指出,全党今后的任务,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团结全党同志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为着获得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和中国人民的完全解放而奋斗”。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整风运动的胜利结束,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增强了全党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迅猛前进,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