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s Decision on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1941年8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收入中共中央书记处1941年编印的《六大以来》,1993年收入《毛泽东文集》第2卷。

《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担负着伟大革命任务的大政党,必须力戒空疏,力戒肤浅,扫除主观主义作风,采取具体办法,加重对于历史,对于环境,对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具体情况的调查与研究,方能有效地组织革命力量,推翻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统治。

《决定》指出,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20年间,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历史、中国社会与国际情况的研究,虽然是逐渐进步和逐渐增加其知识的,但仍然显得非常不足,党内仍然存在着粗枝大叶、不求甚解、自以为是、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作风,对于20年来由于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幼稚无知,使革命工作遭受损失的严重性,尚未被全党领导机关及一切同志所彻底认识。造成上述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党内许多同志关于调查研究的认知不够,还不了解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真理;还不了解系统的周密的社会调查是决定政策的基础;还不知道,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了解情况与掌握政策,而情况如不了解,则政策势必错误;还不知道,不但日本帝国主义对于中国的调查研究,是如何的无微不至,就是国民党对于国内外情况,亦比我党所了解的丰富得多;还不知道,粗枝大叶、自以为是的主观主义作风,就是党性不纯的第一个表现,而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则是一个党性坚强的党员的起码态度。

《决定》指出,为了提高党的机关和党内所有同志对于调查研究的认识,系统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深入了解国内外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实现党的革命目标,中共中央特决定采取以下六种办法加强党的调查研究:(1)

中央设置调查研究机关,收集国内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阶级关系各方面材料,加以研究,以为中央工作的直接助手。(2)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独立区域的区党委或省委,八路军、新四军之高级机关,各根据地高级政府,均须设置调查研究机关,收集有关该地敌、友、我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阶级关系各方面材料,加以研究,以为该地工作的直接助手,同时供给中央相关材料。(3)

列举了调查研究机关收集材料的六种方法,如: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后,加以采录、编辑与研究;邀集有经验的人开调查会;在农村中,着重对地主、富农、商人、中农、贫农、雇农、手工工人、游民等各阶层生活情况及其相互关系展开详细调查;利用各种干部会、代表会收集资料;写名人列传;个别口头询问。(4)

动员全党、全军及政府之各级机关及全体同志,着重对于敌、友、我各方情况的调查研究,并供给上级调查研究机关以材料。(5)

向各级在职干部与训练干部的学校,进行关于了解客观情况(敌、友、我三方)

的教育。(6)

责成各级党部将本决定与中央4月1日所发《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联系起来,向党的委员会及干部会议做报告,并讨论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作为延安整风运动期间的重要文献,不仅再次强调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真理,而且阐明了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法论,对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掌握国内外各方面实际情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