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国防现代化的目标(achieve goals of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defense)

国防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提出了“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的任务。他在1953年就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号召,并将其确定为国防建设的根本目标。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明确地把建设现代化的国防列为“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1959年底1960年初,毛泽东进一步明确:“建设社会主义,原来要求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现在要加上国防现代化。”1964年12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四个现代化”科学地界定为“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我们之所以要实现国防现代化,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抵御帝国主义可能发动的侵略,捍卫已经争得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才能争得和平的国际环境,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毛泽东提醒人们:“如果不在今后几十年内,争取彻底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远远落后于帝国主义的状态,挨打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当以有可能挨打为出发点来部署我们的工作,力求在一个不太长久的时间内改变我国社会经济、技术方面的落后状态,否则我们就要犯错误。”

国防现代化目标的确定,以及把它纳入国家“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之中,为新中国加强国防建设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实现现代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