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宪政(New Democratic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毛泽东在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演说时提出的政治主张。
1939年9月,国民参政会召开第一届第四次大会,通过《请政府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实行宪政案》
。之后,各民主党派成立宪政促进会;国民党顽固派也宣称要准备实行宪政。同年10月2日和12月1日,中共中央两次向全党发出关于宪政运动的指示。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于1940年2月20日在延安正式成立。毛泽东发表题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演说。
毛泽东说,中国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因此全国人民要独立和民主。“把独立和民主合起来,就是民主的抗日,或叫抗日的民主。没有民主,抗日是要失败的。没有民主,抗日就抗不下去。”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毛泽东指出,顽固派实际上要法西斯主义的一党专政;民族资产阶级则想要西方式的宪政,但他们要不来,人民也不欢迎。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新民主主义宪政,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民主专政。这样的宪政也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宪政。
这场宪政运动,是直接针对国民党的“训政”即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是以促进宪政来启发人民觉悟、向蒋介石要求民主自由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