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民族统一战线(Chinese united front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在中国的抗日战争中,为了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挽救民族危亡,中国共产党最先倡导和号召一切愿意抗日的党派、军队、阶级、团体等联合起来,组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5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名义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呼吁全国各阶层、各党派、各军队“停止内战,以便集中一切国力(人力、物力、财力、武力等)

去为抗日救国的神圣事业而奋斗”。同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华北出卖中国宣言》,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抗日反蒋。12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一二·九爱国运动,掀起了抗日救亡的群众运动的新高潮。同月17日,中共中央在陕西省安定县瓦窑堡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25日,会议通过了《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27日,毛泽东在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做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以上决议和报告,全面地阐明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与政策。建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目的是为了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以对付共同的日本帝国主义这一民族敌人。为了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1936年9月1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指示,明确提出将“抗日反蒋”口号改为“逼蒋抗日”的总方针,并宣布,立刻准备派代表出去,或接受国民党和蒋介石的代表到苏区来,以便进行谈判,以迅速订立抗日救国的具体协定。至此,中国共产党基本上完成了对国民党政策的转变。12月,中国共产党派周恩来等人前往西安,促使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为促成国共两党合作抗日,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五项要求即:停止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改善人民的生活。电文指出,如果国民党能毅然确定此为国策,中国共产党愿意做出四项保证,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停止推翻国民政府的武装暴动方针;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特区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上述五项要求四项保证,是中共中央公开向国民党提出的两党合作的基本条件。1937年2月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表现出国民党在内外政策上的明显转变,实际上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两党合作抗日的正确主张,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中国全民族抗战开始。9月22日,国民党通过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表明在事实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的合法地位。以上宣言和谈话的发表,标志着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对此,毛泽东予以高度评价:“这在中国革命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纪元。这将给予中国革命以广大的深刻的影响,将对于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发生决定的作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原则,采取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总方针,执行了“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依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全民族团结抗战,取得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