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路线(the line of nationwid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中国共产党的全面抗战路线,亦称“人民战争路线”。
1937年7月全国性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全面抗战的路线,即人民战争的路线。其基本内涵是指抗日战争应该是中国人民总动员的完全的民族革命战争。这条全面抗战路线,代表了中华民族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争取抗战胜利的唯一正确的指导路线。
1931年九一八事变的发生,使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它规定和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后,驻守卢沟桥的中国军队奋起抵抗日军的进攻。中国抗日战争进入全国性抗战的新时期。此后摆在全中国人民面前的主要问题已不是要不要抗战,而是如何进行抗战和如何争取胜利。面对这种情况,七七事变第二天,中共中央即通电全国,明确提出“实行全民族抗战”。7月23日,毛泽东在《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一文中,提出了“实行全国总动员,全国人民、政府和军队团结起来进行全面抗战的八大纲领”,主张采取全国军队和人民的总动员的全面抗战的办法,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实现中国的自由解放的前途。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分析了全国性抗战开始后的新形势和抗日战争的持久性,指出争取抗战胜利的关键是实行全面的全民族抗战的路线。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具体地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全面的全民族抗战的路线。
中国共产党的全面的全民族抗战的路线,表现在其总的战略方针上,就是要依靠人民群众,执行持久战的战略总方针。为了贯彻全面的全民族抗战的路线和持久战的战略总方针,中国共产党根据人民军队数量少和武器装备落后,作战对象由原来的国民党军变成日军、伪军,而国民党军成为友军的实际情况,逐步确定了人民军队的军事战略方针。在洛川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人民军队要实行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包括在有利条件下集中兵力消灭敌人兵团与在平原发展游击战,但着重于山地。在抗日战争的三个阶段中,第一阶段,即战略防御阶段,运动战是主要的战争形式,游击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第二阶段,即战略相持阶段,则游击战将升到主要地位,而以运动战为辅助之。第三阶段即战略反攻阶段,运动战再升为主要形式,阵地战提到重要地位。中国抗日战争中的游击战争,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总之,中国共产党主张实行的全面的全民族抗战的路线,其实质就是要争取中国抗战的最后胜利,就必须开展一场人民战争。它与国民党统治集团不敢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而只单纯依靠政府和军队,并依赖外援的抗战路线,形成鲜明的对比。其中,能否最大程度地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宣传、组织和武装人民群众,特别是要紧紧依靠农民这一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去争取抗战的胜利,这是国共两党抗战路线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