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Chinese Soviet Republic)

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的第一个中国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

1930年2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第六十八号通告。经过一年的准备,1931年2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由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5月9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及中共党的紧急任务决议案》,提出“建立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与各区政府来对抗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与实施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是“苏区最迫切的任务”,并规定筹备工作由苏区中央局负责。

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村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计610人。其中包括来自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中央根据地的代表,来自红军部队以及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工会的代表等。毛泽东代表苏区中央局向大会做政治问题报告,项英做劳动法问题报告,张鼎丞做土地问题报告,朱德做红军问题报告,

周以栗做经济政策问题报告,王稼祥做少数民族问题报告,邓广仁做工农检查问题报告。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法律文件。11月19日,大会选出苏维埃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63人。大会结束后,瑞金改名“瑞京”,瑞金县划为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直辖县。瑞金由此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都。11月27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按苏维埃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未到中央根据地任职)

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会议还选举了中央政府各部的部长(时称“人民委员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从此诞生。它对统一领导与加强全国苏区和红军部队的斗争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抗日战争时期后,1937年9月6日,随着国共合作抗日局面的形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至此,历时5年零10个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