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执政理论(ruling theory of Communist Party)

列宁关于共产党如何执政、治国理政的论述。

社会主义国家由工人阶级先锋队执政、领导。这个问题如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无不由资产阶级政党掌握和治理一样是毋庸争论的。十月革命以后,无论社会上还是共产党内都有人反对,指责布尔什维克党是“一党专政”“一党专制”,提出“政权归苏维埃,不归党派!”,叫喊“不要共产党人参加的苏维埃!”,党内反对派提出国民经济领导权应交给“全俄生产者代表大会”等。列宁坚持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过渡时期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但采取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则有一个认识与实践过程。他原想实行巴黎公社的“人民管理制”,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后由于苏维埃俄国经济文化落后,阶级情况复杂,群众不可能马上都知道如何管理国家,苏维埃实际上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人民管理制便转变为共产党领导人民管理制。再看政党体制。俄国原来政党林立,十月革命后,占苏维埃多数的布尔什维克组织新政府,成为执政党。为团结群众特别是农民,让好几个党派的代表参加政府,担任人民委员(部长),实际上在探索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后在阶级斗争中,这些小资产阶级政党在同布尔什维克的较量中破产,退出历史舞台。1922年底苏联形成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局面,代之以党与非党联盟制。

共产党的领导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而不是过分频繁的、琐碎的干预。俄共(布)八大通过的决议指出,无论如何不应当把党组织的职能和国家机关即苏维埃的职能混淆起来。党领导苏维埃但不是代表苏维埃。列宁强调要明确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或党政兼职过多现象。党的任务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即党对国家机关的政治领导,是靠它的政治战略和策略正确,而不是对日常行政事务的干涉。列宁认为,执政党应当通过苏维埃机关在苏维埃宪法的范围内来贯彻自己的决定,决不允许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有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力,更不允许破坏宪法。

执政党要始终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列宁告诫全党,对于领导一个大国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1920年俄共(布)九大上,列宁提出党中央同工会群众应有一条联系的纽带,没有这条纽带,我们就不能进行管理。于是“工会纽带论”代替了“工会国家化”。同年12月又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体系”概念。这个体系由共产党、苏维埃、工会、合作社、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等组成。党好比发动机,通过纽带而把整个社会组织起来,使整个体系运转起来。这样便形成了党、政、群统一的政治体制,加强了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列宁强调党是直接执政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是领导者。唯有如此,才能在过渡时期粉碎国内外敌人的反抗和进攻,保持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顺利开展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实现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并在世界共产主义高度发展时,随着阶级的最终消灭,国家和政党也自行消亡。共产党治国理政,根本不同于其他执政党的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