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国有化》(The Nationalisation of the Land)
马克思阐释土地国有化问题的一篇手稿。写于1872年3—4月间,最早以《土地国有化。在国际工人协会曼彻斯特支部宣读的一个报告》为题发表在1872年6月15日《国际先驱报》第11号。中译文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18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
19世纪70年代初,第一国际曼彻斯特支部的成员在土地问题上思想混乱,无法形成统一的观点。支部领导人欧·杜邦写信给恩格斯告知存在的问题和自己的观点,并请马克思恩格斯发表见解,以便他能在支部会议召开之前考虑他们的意见并在大会上发言。于是,马克思写下了这篇手稿。
在著作中,马克思明确了土地所有制问题对于工人阶级事业的重要性,“地产,即一切财富的原始源泉,现在成了一个大问题,工人阶级的未来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指出土地问题与工人阶级的革命事业紧密相连。马克思批判了土地的“天然权利”说,论述了土地国有化的历史必然性。他指出,为了保存旧制度,一些土地私有者把它说成是“天然权利”,并通过法律把它固定下来,而实际上,这是少数人通过掠夺这样一个原始事实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多数人”(无产者)可以通过某种手段把这种凭借掠夺而得来的“天然权利”予以剥夺。马克思论述了土地国有化的社会历史意义。他认为,人口的增加和集聚要求在农业发展中采用集体的、有组织的劳动,并要求广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而这些只有在大规模耕种土地时才能有效地加以利用。因此,土地国有化更加有利于实行大规模经营并且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论述中,马克思还分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国有化,指出资产阶级土地国有化只会造成个人、工人协作社之间的残酷竞争,引起地租的增长,使土地占有者靠生产者为生更加有利可图。只有真正实现无产阶级的土地国有化,才能彻底改变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最终消灭农业和工业生产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19世纪的伟大经济运动(包括土地国有化)的价值目标就是“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由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的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进行社会劳动”。
《论土地国有化》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文中马克思驳斥了资产者视土地私有为“天然权利”的观点,指出土地国有化是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选择,这为厘清第一国际内部的思想混乱,指引无产者进行革命斗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