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差地租(differential rent)

资本主义地租的一种形式。它是农业资本家经营较优等土地所获得的一种超额利润,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地租形式,是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

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是土地优劣的差别。其根源是优等地有限,又被经营垄断。由于土地肥沃程度、地理位置及生产条件等不同,农业资本家在不同等级土地上投入等量资本获得的产量不同。较优等土地由于生产条件好,劳动生产率高,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就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从而产生超额利润。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不是由优等或中等土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的,而是由劣等土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如果农产品社会生产价格由中等土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那么经营劣等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就得不到平均利润,这样就没人再愿意经营劣等土地。由于土地经营权的垄断性,当优等土地和中等土地生产的农产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时,农产品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涨,价格只有涨到保证经营劣等土地的资本家获得平均利润时,才使得农产品供给基本平衡。这样,经营劣等土地的农业资本家获得平均利润,经营优等或中等地的农业资本家可获得数量不等的超额利润,这部分利润形成级差地租,交给土地所有者。

级差地租实质上是农业生产中的超额利润,与工业中的超额利润一样,它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土地优劣差别只是级差地租形成的自然条件。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优等土地有限并形成经营权的垄断。农业中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级差地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

级差地租由于形成条件不同可划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是由于土地肥沃程度或地理位置的不同,经营较优等土地或离市场较近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可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而且由于较优土地的有限及经营权的垄断,会获得比较稳定的超额利润,这部分利润转化为级差地租Ⅰ。级差地租Ⅱ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上,由于连续追加投资形成劳动生产率的差异,生产率较高的投资会获得超额利润。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的本质是一致的,都是由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和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来的。级差地租Ⅱ以级差地租Ⅰ为前提和基础。级差地租Ⅰ一般会被全部纳入租约规定的租金数额,为土地所有者占有。级差地租Ⅱ在租约规定期满前,因追加投资形成的超额利润归农业资本家所有。土地所有者可在下次订租约时提高租金,把这部分级差地租Ⅱ归为己有。因此,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常常围绕级差地租Ⅱ的归属问题展开激烈的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