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整党(comprehensive consolidation of the Party)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从1983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1983年10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决定从1983年冬季开始全面整党。

这次整党的任务是:(1)统一思想,进一步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2)整顿作风,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反对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3)加强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的家长制、派性、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改变党组织的软弱涣散状况。(4)纯洁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来,开除出党。清理“三种人”,是纯洁组织的关键问题。“三种人”,一种是造反起家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紧跟林彪、江青一伙拉帮结派,造反夺权,升了官,干了坏事,情节严重的人。一种是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思想,拉帮结派干坏事,粉碎“四人帮”以后,明里暗里继续进行帮派活动的人。还有一种是打砸抢分子,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诬陷迫害干部、群众,刑讯逼供,摧残人身,情节严重的人。会议还从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整党的步骤和基本方法、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必须防止走过场、整党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整党的成果以及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地创造性地执行本决定这几个方面做了要求。

1987年5月,全面整党基本结束。这次整党进一步弘扬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比较普遍地进行了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的新发展,为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大业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