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Regulation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the Rights of Party Members)

2004年9月22日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在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收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

制定此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

《条例》科学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完善了保障党员权利行使的措施,拓展了保障党员权利行使的方式与途径,规范了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应当履行的职责。

《条例》共5章38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条例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党员权利”在党章确立的党员八项权利的基础上,规定了党员享有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第三章“保障措施”规定了保障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和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的一系列措施;第四章“责任追究”明确了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等四种主体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责任;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

《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