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多样化(cultural diversification)
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各国各民族自身特点的文化的多样性,或者说,是各群体和社会借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后一表述是根据2005年10月第3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做出的。文化的多样性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的表达、弘扬和传承所具有的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上,而且体现在艺术的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种方式上。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及当代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世界上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民族文化是民族身份的重要标志。众多民族文化的存在是文化多样性的基础。多样性一直是世界文化的基本特征。当今世界,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几千个民族,6000多种语言和数百种宗教。这些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文化背景和不同信仰的人民,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
承认文化多样化,就是要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首先,要认同本民族文化,培育好、发展好本民族文化,重视保存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对于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其次,要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在文化交流中,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性,遵循各民族文化一律平等的原则,共同促进世界文化的繁荣。再次,既要保持各民族文化差异和平等竞争的权利,又要维护文化互动交流、自由创造的权利,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多样性不仅是世界文化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交融与交锋丰富了世界多样文化的形式和内涵,促进了人类文明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增进了国家间、民族间的关系和友谊,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内容。历史证明,尊重文化多样性既是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世界文化繁荣的必然要求。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世界文化发展报告《我们创造力的多样性》肯定了世界文化多元发展的必要性。1998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政府间文化政策促进发展会议通过了《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呼吁加强不同文化间的平等交流与合作。200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会议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文化多样性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三届会议通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标志着国际社会形成了关于文化多样化问题的一系列重要共识,意味着文化多样性原则被提升到国际社会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高度。
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都提出了“文化多样化”命题,认为当今世界文化多样化的持续推进,是当前国际形势特点之一,是保持国际形势总体稳定的有利条件之一。如今出现了世界文化多样化生态受到冲击和破坏的现象。中国是维护和推进世界文化多样化的倡导者、践行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不同民族、不同文明的差异性,倡导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提倡不同文明间相互共处而不冲突,对话而不对抗,交流而不封闭,兼容而不排斥,取长补短,自由吸收,和谐相处,共同进步。在保持中华文化自身特性的同时,当代中国既热情地欢迎世界各国优秀文化在中国的传播,积极吸收和借鉴各国优秀文明成果,也注重向世界积极传播中华文化,主动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中国已同150多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约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上千个文化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中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也发挥了文化大国的建设性作用。中国自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和《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以来,认真履行两个公约规定的义务,并连续担任两届保护文化多样性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为促进世界文化多样化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