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the fine tradition of the PLA political work)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历程中,坚持古田会议确立的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所积淀的政治工作的根本原则、内容和经验,它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和克敌制胜的法宝。
1987年1月,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首次系统全面地概括了军队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坚持党领导军队的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正确路线教育部队;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发扬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军队中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中央军委于1991年1月和1995年5月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均肯定了上述对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表述和概括,仅对个别内容做了文字调整和充实。
2003年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把政治工作优良传统上升到原则高度,提出了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10条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了军队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权威性。2010年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将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概括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官兵、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坚持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
2014年10月,习近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针对军队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提出要继续弘扬我军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概括了“11个坚持”的军队政治工作优良传统:坚持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群众路线的根本作风,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官兵,坚持围绕党和军队中心任务发挥服务保证作用,坚持公道正派选拔使用干部,坚持官兵一致、发扬民主,坚持实行自觉的严格的纪律,坚持艰苦奋斗、牺牲奉献的革命精神,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以身作则。
军队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在长期奋斗中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是我军政治工作的根本原则和内容,也是其特有的政治优势和克敌制胜的法宝,同时,它对于推进全国人民的思想政治建设,也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