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community autonomy)

社区组织根据社区居民意愿,形成集体选择依法管理社区事务的过程,包括涉外事务和内部事务。涉外事务主要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的贯彻落实、社区管理与城市管理的对接、社区代表的履职监督等,内部事务包括社区内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它是社区居民按照“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原则,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社区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问题,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在我国,社区自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社区自治的基本形式有居民会议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它的基础是社区居民形成集体选择,而集体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社区自治的手段是征集民意、集体抉择、管理和监督。社区自治以社区居民的意愿为出发点,其目的是维持社区民主生活、社区环境卫生与容貌、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风气,向社区居民提供广泛、公正和优质的服务。

社区自治要在社区组织、集体选择、有效监督、冲突协调四条原则的指导下进行。社区自治首先要有一个权威性的社区组织。社区组织对外代表社区形象和利益,反映、落实社区呼声,对内维护社区团结,落实社区“管理、服务、教育”三个自我功能。集体选择是指代表社区多数居民的利益,并照顾到弱势居民的利益。只有在社区居民意愿形成了社区意愿的集体选择,政府尊重社区集体选择条件下,集体选择才能得以实施。确保社区自治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必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社区自治事务是公共事务,极易成为人人享受却极少人关心的事务。为了实现有效监督,必须建立分级制裁机制,明晰管理、作业、监督等责任主体,分工协作,分级制裁,确保社区自治事务逐级落实。社区居民组成复杂,矛盾甚至冲突难免,需要建立低成本冲突协调机制,不仅要平息矛盾与冲突,而且要做到低成本理顺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

社区自治有利于人民当家做主,有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有利于改善社区管理,有利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有利于政府与社区履行各自的职能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