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建设(building of participating parties)

要求中国大陆的各民主党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2014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新春座谈会上提出,要“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继承优良传统,把握时代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一重要论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参政党概念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党的政党性质和政治地位,使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政治纲领、职能作用融为一体,为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注入了新的内涵,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建设,以增进政治共识为根本前提,即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作为“立党为公、参政为民”的聚焦点、着力点、落脚点,始终在正确的方向上、道路上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框架内,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自身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以服务改革发展为根本任务。各民主党派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各民主党派要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一切积极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即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关键,不断提高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特别是通过参政议政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整体实力和各种能力。

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只有不断地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