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战(guerrilla warfare)

一种非正规作战形式,同正规战相对应,以袭击为主要手段,以分散游动作战为主要作战形式。它具有高度的主动性、流动性、灵活性、进攻性和速决性,能广泛动员群众投入战争,是中国人民反抗压迫与侵略的重要作战形式。

毛泽东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等文章中创造性地发展了游击战的理论和原则,其主要内容是:(1)

游击战,是弱小的革命力量反抗外来侵略和阶级压迫的最好斗争形式;(2)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是游击战的基本原则;(3)

以袭击为主的进攻,是游击战的基本作战形式;(4)

革命根据地,是游击战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建立和巩固根据地,是长期坚持和发展游击战的必要条件;(5)

在一定条件下,游击战可以作为某个战略阶段的主要作战形式;(6)

战略上的集中指挥与战役战斗上的分散指挥相结合,是游击战的指挥原则;(7)

游击战要向正规战发展。游击战因兵力少而突击力弱,很难独立地解决整个战争问题,只有积极创造条件,使游击队发展成正规军,使正规战与游击战紧密配合,才能加快战争胜利的进程;(8)

在“围攻”反“围攻”(“扫荡”反“扫荡”)

的长期反复中,掌握好反“围攻”(反“扫荡”)

的斗争艺术,正确地实行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的转变,是游击战作战指导的关键环节。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积累了丰富的游击战经验,创造了许多适合中国实际的游击战法,如破袭战、地道战、地雷战、麻雀战、伏击战、围困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