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longterm coexistence and mutual supervision)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它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方针。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要尽可能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谈到共产党与非党关系方面,毛泽东提出“两个万岁”的思想。他说,我们的方针是要把民主党派调动起来。要有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另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在我们国内是民主党派林立,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很有利。随后,在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毛泽东对这一方针做了更加充分的阐述。他说,这个方针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来的,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各种矛盾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在国家需要迅速发展经济和文化的迫切要求上提出来的。他说,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他同时还希望,各民主党派都能注意思想改造,争取和共产党一道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以适应新社会需要。
根据这个思想,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在党的八大上做的政治报告指出:“在今后,我们认为,应当采取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他还对这个方针的内涵做了明确阐述。他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个口号,也是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的产物。”中国共产党对于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都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中国共产党主要接受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但同时也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各党派之间互相提意见,做批评,这对我们更为有益。
1957年4月24日,周恩来在中共浙江省委扩大会议上讲话也专门论述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他指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主要是讲中国共产党跟其他党派的关系。长期共存,是说“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共同奋斗,求大同,存小异,并没有坏处。多一点民主党派去联系各个方面的群众,可以听到一些不同意见,对国家,对人民的事业有好处的。互相监督,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因为共产党是领导的党。执政党容易滋长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多一个监督,做起事来总要小心一点,谨慎一点。应该谦虚,应该愿意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反过来,民主党派也应该愿意接受共产党的监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79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文件《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要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性,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恢复和发扬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并且提出“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安排使用,是我党的一项永远不变的原则”。要选拔一批有真才实学的党外专家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坚决克服“清一色”的宗派思想。
1981年12月至1982年1月,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胡耀邦在讲话中强调要打开统战工作的新局面,阐述了全国统一战线的范围和十个方面的统战对象,并且鲜明地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们一定要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首次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一个完整的方针提出来,强调“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