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赎买政策(policy of peaceful redemption)
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意味着国家对资本家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
1894年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说,马克思多次向我讲过,假如无产阶级能用赎买的办法把资本家的财产完全国有化,“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也曾主张对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的“文明的资本家”实行赎买,而对那些不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的资本家加以“无情惩治”。由于俄国的资产阶级不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进行疯狂反抗,甚至发动反革命内战,列宁的主张未能实现。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之后,没收了官僚资本,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同时,根据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和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两重作用,以及无产阶级在历史上同民族资产阶级有过统一战线的关系,决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采取赎买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国有化。1953年6月,中共中央把和平赎买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作为一项政策确定下来。中共中央在《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第二是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第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在资产阶级没有别的出路的条件下,这是他们能够接受的方案。”
实行赎买政策,不是由国家另外拿出一笔钱作为赎金付给资本家,而是在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阶级在主要为国家和人民生产的同时,也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赎买的办法,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采取分配利润(如“四马分肥”)
的政策;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采取“定息”政策,即国家对资本家原有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估价,以核实私股股额,在合营期间,每年发给资本家5%的股息。此外,资方人员凡能工作的都由国家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并保留较高的薪金。不能工作的也酌情给予安排或予以救济,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实行赎买政策,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为国计民生服务,减少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阻碍,并且有利于对资本家的思想进行改造,把资本家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的成功,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对资产阶级和平赎买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