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起炉灶”("set up a separate kitchen")

毛泽东于1949年春提出的一项外交方针。

与“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共同构成新中国成立初期三大外交方针。

周恩来在解释“另起炉灶”时说:“就是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而要在新的基础上同各国另行建立新的外交关系。”

“另起炉灶”的方针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勾勒出“另起炉灶”外交方针的雏形。1949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详细规定了党的外交政策,包括外资、外贸、海关、教会、文化机构、慈善机构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以及外国在华外事组织等政策。同年3月5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采取“有步骤地彻底地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的方针”,并阐述了外交工作的基本任务。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把党关于“另起炉灶”的方针上升为国家外交政策。

“另起炉灶”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1)

不承认国民党时期的屈辱外交关系,是其基本前提。如同《共同纲领》的规定: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2)

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是其基本立场。包括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控制权。(3)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其基本目标。《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4)

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谈判建立外交关系,是其基本方式。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是与国民党当局断绝关系、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愿意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建立外交关系。(5)

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是其基本策略。对待外国政府在华利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有利而又可能解决者,应提出解决。其尚不可能解决者,则应暂缓解决。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无害或无大害者,即使易于解决,也不必忙于去解决。凡问题尚未研究清楚或解决的时机尚未成熟者,更不可急于去解决”。

周恩来评价说,“另起炉灶”的方针,“使我国改变了半殖民地的地位,在政治上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这一方针,划清了新旧中国外交的界限,捍卫了新中国的独立和主权,开创了中国和平外交的新思路,奠定了新中国外交工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