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the Eleventh Congress of the R.C.P.〔B.〕)

1922年3月27日—4月2日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斯维尔德洛夫大厅举行。这是列宁参加的最后一次党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是在俄国国内战争结束和苏维埃国家转入和平建设一年之后召开的。大会的任务是对实行新经济政策的第一年进行总结并制订继续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计划。俄共中央在列宁领导下为代表大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大会的主要文件是由列宁或在他的参与下拟定的。

出席代表大会的有522名有表决权的代表和165名有发言权的代表,代表532 000多名党员。大会议程有: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中央委员会的组织工作报告;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俄共(布)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报告;工会;关于红军;财政政策;清党的总结和巩固党的队伍(包括关于青年工作、关于报刊和宣传的副报告);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和检查委员会。大会还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为大会土地问题小组讨论党的农村工作和制订相应的决议做准备。

列宁致开幕词并做了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和报告的总结发言。代表大会在通过的决议中表示赞同中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认为向私人资本主义让步的退却已经完成,党的基本任务是重新部署党的力量以保证贯彻党的政策。代表大会指出,必须更明确地划分党和苏维埃机关的职责,以便党在实现对苏维埃国家的政治领导的同时,保证提高苏维埃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代表大会赞同俄共(布)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活动以及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政治路线和它采取的统一战线策略。大会批准了中央委员会以列宁拟的《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提纲草案为基础的决定。决定指出,工会应是国家政权在其全部政治经济活动中的最亲密的合作者。代表大会制定了整顿预算、扩大国家收入的措施,并强调指出必须鼓励农民从消费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认为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唯一保证。代表大会在《关于农村工作的决议》里指出必须仔细收集和研究地方经验,谴责以行政命令手段对待农业合作社的做法。代表大会在《关于巩固党和党的新任务的决议》里规定了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加强党的领导作用以及改善党的机关的工作和提高党的纪律的任务和具体措施。为防止异己分子侵入党内,决议规定了新的入党条件。代表大会批准了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关于根据审查党员的经验巩固党的问题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党的建设的组织问题的实际建议——对关于在清党以后巩固党的决议的补充》。此外,代表大会还通过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和目的》《关于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问题》《关于报刊和宣传》《关于对女工和农妇工作的问题》《关于加强红军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前“工人反对派”的几个成员》等项决议以及《监察委员会条例》和《中央检查委员会条例》。大会选出由27名委员和19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和由5名委员和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