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鲍里索维奇·加米涅夫(Leo Borisovieh Kamenev)(1883—1936)

苏联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早期领导人;联共(布)党内新反对派的主要代表人之一。1883年7月18日出生于莫斯科一个工程师家庭,原姓罗森费尔德,犹太人。

1896年加米涅夫随父母举家迁到第比利斯。进入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后,开始阅读列宁创办的《火星报》,积极参加学生运动。1901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902年在巴黎参加列宁的《火星报》组织。1903年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加米涅夫站在布尔什维克一边。1904年初迁居莫斯科,在党的莫斯科委员会领导下从事宣传工作,在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的斗争中,坚定地站在布尔什维克一边。1905—1907年加米涅夫在彼得堡从事革命活动,与列宁保持密切联系。1908年因筹备印刷五一节传单又一次被捕,7月获释。同年底,应列宁之邀到日内瓦参加了布尔什维克中央机关报《无产者报》编辑部工作。曾出席第二国际1910年代表大会、1912年代表大会。1914年列宁派他回国,领导《真理报》编辑部和第四届国家杜马中的布尔什维克党团工作。同年11月加米涅夫被沙皇政府逮捕,后被流放至西伯利亚。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回到彼得格勒,任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驻彼得格勒苏维埃代表。在党的4月代表会议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0月当选政治局委员。他和季诺维也夫在非党杂志《新生活报》上发表不赞成党中央关于武装起义的决定的声明,泄露了党准备武装起义的机密,受到列宁严厉批评后,加米涅夫改正错误,参加了起义的准备工作,十月革命胜利后主持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当选全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任主席。后因接受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成立所谓“清一色社会主义者政府”的要求,同党中央发生分歧,被撤销全俄中央执委会主席职务。1918年初,受列宁的委托,秘密前往英法,介绍苏维埃俄国的形势和任务,在回国途中落入白军之手,遭到监禁,直到1918年8月才与芬兰战俘交换而获释。回到莫斯科后,当选为俄罗斯苏维埃主席。1919年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并进入政治局,1922年列宁患病后,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任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924年起任劳动国防委员会主席。

1923—1924年,加米涅夫反对托洛茨基主义,发表了《托洛茨基主义还是列宁主义?》《列宁是不是无产阶级和革命的真正领袖?》。曾任列宁研究院第一任院长。1925年他与季诺维也夫等结成新反对派,因而在政治局受到批判并受降职处分。1926年又因参与组织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党联盟”,被开除出党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1927年被开除党籍,1928年重新入党,1932年又被开除党籍。1934年12月基洛夫被暗杀后,加米涅夫被捕,并与季诺维也夫一起以“间接参与”此案而被判罪。1936年8月与季诺维也夫一起再次受审,被指控“阴谋刺杀斯大林以及其他苏联领导人”,于8月25日被处决。

1988年6月13日,苏联最高法院宣布撤销1936年对加米涅夫的判决,并为他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