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categories)
关于客观事物的基本性质与相互关系的哲学概念。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将范畴看作关于事物性质的一般性概念。他在《范畴篇》中提出了实体、数量、性质、关系、何地、何时、所处、所有、动作和承受十个范畴,其中实体是最重要的范畴,其他范畴都要依赖它而存在。范畴本身并无任何评判标准,只有当我们运用这些范畴做出判断时,才会有真假对错。到了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将范畴看作纯粹知性的真正的主干概念,并提出了四组范畴体系,这包括:(1)量的范畴:单一性、多数性、全体性;(2)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3)关系的范畴:依存性与自存性、原因性与从属性、协同性;(4)模态的范畴:可能性—不可能性、存有—非有、必然性—偶然性。
黑格尔是对范畴做全面而有系统研究的第一人,他将范畴看作是有关事物的基本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的概念的规定性。黑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对于范畴的考察是形式逻辑的形式,在他那里,范畴是纯粹的思维中的概念,是与活生生的客观事物的抽象形式打交道的过程。与亚里士多德相反,黑格尔提出,逻辑科学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只有严肃的现实生活才是辩证逻辑的真正的生命场所。黑格尔认为,在生活中,范畴才被使用;范畴从其本身被考察的光荣,降低到为创造和交换有关生活内容的表象这种精神事业服务——一方面,范畴通过其一般性而作为缩写之用……;另一方面,范畴可作进一步规定并发现对象关系之用。借助于辩证法,黑格尔将范畴看作是变化与发展的过程,将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看作是矛盾的对立、转化与统一的过程。但无论怎样,黑格尔只是将范畴的发展与转化看作是绝对观念的发展过程,主张客观世界的发展不应该超出概念范畴的推演范围,而应将把精神提高到自由与真理的高度看作是更高的逻辑事业。
在《哲学笔记》及其手稿中,列宁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范畴体系,并对其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
首先,列宁肯定了黑格尔对于康德范畴理论的批判。他指出,康德的自在之物是一些空洞的抽象,而黑格尔要求的则是抽象必须要与实质相符合,也就是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的实际相符合。逻辑思维的形式必须是与活生生的实在内容相联系的形式。在此基础上,列宁进一步指出,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所谓的逻辑规律,是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
针对范畴的起源及其在认识论中的地位问题,列宁认为,我们必须从最简单的基本的东西出发去引申出范畴。这种引申,既不是任意地、机械地搬用,也不是简单地叙述或断言,而必须是证明,是用实践来进行的检验和证明。列宁主张,人所面对的是一张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将其区分开来了,而范畴则是区分过程中的阶梯,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阶梯,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范畴的产生是人类抽象思维发展的结果,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则是物质生产的实践范围的扩展与深化。实践是使人从本能走向自觉过程中的决定性要素,同时也是使人的抽象思维能力不断发展进化的物质性要素。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人类不断总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感性材料,通过自己不断强化的抽象思维的能力,获取有关事物本质与规律的认识,从而不断丰富、检验和发展人类的范畴体系。因此,范畴从来不是思维的产物:它来自于外部世界,又指导人类改造外部世界;范畴来源于实践,又不断地服务于实践。
列宁极为重视范畴之间的联系发展、对立统一与相互转化的关系。首先,任何范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时时刻刻与其他范畴处于复杂的相互联系之中,而范畴的发展则是普遍联系的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思维中的反映,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列宁指出,人的概念并不是不动的,否则,它们就不能反映活生生的生活。对概念的分析、研究,始终要求研究概念的运动,它们的联系、它们的相互转化。其次,列宁从对立统一规律入手,揭示了逻辑范畴之间的辩证转化过程。事物的辩证法创造了观念的辩证法,因此,任何逻辑范畴都不是僵死固定的,而是处于对立面的斗争与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列宁提出,万物之间的世界性的、全面的、活生生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在人的概念中的反映——唯物地颠倒过来的黑格尔;这些概念还必须是经过琢磨的、整理过的、灵活的、能动的、相对的、相互联系的、在对立中统一的,这样才能把握世界。最后,列宁还对个别与一般、原因与结果、现象与本质等范畴以及它们之间的对立转化关系进行了细致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