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粹派历史观的批判(criticism on Narodnik historical conception)

列宁主义诞生的思想前提之一。

19世纪80年代以后,早期曾具有革命传统的俄国民粹主义,逐步蜕变为主张对沙皇妥协、代表富农利益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潮。米哈伊洛夫斯基等人继承了伯恩施坦主义的衣钵,鼓吹“社会学的根本任务是阐明那些使人的本性的这种或那种需要得到满足的社会条件”,认为“事物的历史进程的实质根本不可捉摸”,否认社会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等论著中,给民粹派的主观社会学以严厉的批判。列宁认为,民粹派的主观社会学是被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理论从根本上摧毁了的幼稚说教。他指出,马克思“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由于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这种诠释抓住了马克思理解社会发展规律的关键。列宁还引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论述,作为自己的理论根据。他认为,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内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形态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使人们第一次有可能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结束了唯心主义在社会学研究中的统治地位,实现了革命性变革。

针对民粹派攻击唯物史观是历史宿命论,说它把历史必然性和个人自由对立起来,完全否认个人创造历史的作用的观点,列宁指出,决定论思想摒弃所谓意志自由的荒唐的神话,但丝毫没有否定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没有否定“全部历史正是由那些无疑是活动家的个人的行动构成的”。唯物史观从不孤立地讲个人的作用,而是把个人的活动归结为各个阶级的活动,归结为人民群众的活动。民粹派却只对社会经济过程做出了道德结论,而“不把各种生产参加者集团看作是这种或那种生活形式的创造者”。

列宁批判了民粹派的社会发展理论,科学地说明了俄国进入资本主义具有历史必然性。列宁撰写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等著作,研究了俄国农村公社中农民的阶级分化,考察了俄国地主经济向资本主义经济演进的特点及其途径,批驳了民粹派的种种谬论,如俄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没有必然性,主张在村社基础上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主力不是工人而是农民,革命的领导者是知识分子等。针对民粹派提出“是村社还是资本主义?”,把村社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立的观点,列宁指出,村社农民本身并不是无差别的整体,而是分成各种不同的等级,在这种基础上,即便是最村社化的农村也在蓬勃地发展着高利贷资本和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的资本主义剥削形式。因此,土地占有形式的不同特点,绝不会构成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在俄国出现了一种既包括徭役经济特点,又包含资本主义经济特点的过渡性质的工役制,这种徭役制经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知不觉地便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

列宁批驳了民粹派将俄国的社会分工宣布为“人为的”的观点。他指出,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全部发展过程的基础,是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建立过程中的关键。俄国存在着社会分工,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它绝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

列宁还论述了俄国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形式、阶段和规律,驳斥了民粹派把个体手工业同资本主义生产对立的观点。他指出,俄国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工厂(机器大工业)。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国内市场,造就了大批产业工人,为社会主义革命准备了物质前提和阶级力量。

列宁对民粹派历史观的批判不仅坚持和宣传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而且将马克思主义与俄国的具体国情结合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地指出了俄国社会的现状和发展的趋势,澄清了理论上的混乱,有力地指导了俄国的工人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