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collectivism)

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的价值原则,是一切以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它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是共产主义道德区别于一切旧道德的根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相互关系的准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著作中探讨了集体主义的概念、产生的原因,以及无产阶级应该如何对待集体主义等问题。

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的产生是以共同利益的出现为基础的,近代大工业生产将工人组织和集中起来进行集体劳动,工人之间、工序之间、车间之间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产品由全体工人共同劳动创造,客观上要求工人团结协作。在社会关系中,人与人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而不是离群索居的,任何个体要实现自己的私人利益,都必须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在互助中,公共利益得以产生,同时也体现着个人的利益。恩格斯首次提出集体主义概念,在写给意大利社会主义者的信《英国工人联合会和农村的集体主义运动》中,他批判了公民阿奇组织的工人联合会运动没有触及土地个人所有制问题,指出,阿奇“在革命的集体主义思想面前感到自己是保守者”。他把整个运动仅限于对上层贵族的抨击,“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会妨碍集体主义运动向前发展”。他鼓励工人阶级展开反对土地个人所有制的集体主义运动。

马克思主义认为,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权益的强大力量,是无产阶级革命获取胜利的保障。马克思指出:“工人们所具备的一个成功因素就是人数众多,但是只有当群众组织起来并为知识所指导时,人数众多才能起决定胜负的作用。”列宁也指出:“无产者在他还是孤零零的个体时是没有什么力量的。他的全部力量,他走向进步的全部能力,他的一切希望和愿望,都是从组织中,从他和同志们的有计划的共同活动中汲取来的。当他成为伟大而强有力的有机体的一部分时,它就觉得自己是伟大而强有力的了。”无产阶级需要整个阶级的集体力量,因此,坚持集体主义是必然的选择,同时,集体主义是没有剥削和压迫的、允许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尊重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无产阶级必须有集体主义精神。

在社会现实中,集体主义就成为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的基本原则。集体主义的道德规范要求我们:第一,一切言论和行动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第二,以集体利益为前提,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第三,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自觉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第四,团结同志,为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共同事业,即共产主义理想和事业共同奋斗。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矛盾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价值观层面的重要分水岭。中国共产党确立了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始终坚持了集体主义价值导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价值导向和凝聚力量的作用。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党的十八大强调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