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价格(production price)
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它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
商品生产价格的形成以利润率平均化为前提。商品本来是按照价值(成本价格+剩余价值)进行买卖的,在剩余价值转化为平均利润后,商品就不再按照价值,而是按照生产价格来进行买卖了。但是,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并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和价值规律。
从单个部门看,生产价格与价值在量上通常不一致。资本有机构成高于社会总资本的平均构成的部门,平均利润大于剩余价值,因而生产价格高于价值;反之,生产价格则低于价值;只有资本有机构成与社会总资本的平均构成相同的部门,两者才相等。但从整个社会来看,剩余价值的总和与平均利润的总和相等,从而生产价格总和与价值总和也相等。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条件下,价值规律也就以生产价格规律的形式发挥作用。商品的市场价格的规定也就不再以价值,而是以生产价格为基础,并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围绕着生产价格这一中心上下摆动。从单个部门看,生产价格似乎偏离了价值,但从整个社会来看,这种偏离又是互相抵消的。生产价格归根结底是以价值为基础的。单个生产部门引起生产价格变动,原因是平均利润率的变动,或商品本身价值的变动。
由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通常情况是各产业部门实现的利润同实际生产的剩余价值会有偏离。这样,利润的真正性质和起源就被完全掩盖起来。
由于生产价格与价值不一致,商品按照生产价格而不是按照价值出卖,一些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借此制造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生产价格学说与劳动价值论互相“矛盾”的谬论。事实恰恰相反,马克思的生产价格学说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生产价格的出现,不仅没有否定价值规律,而且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价值规律支配着价格的运动,生产上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减少或增加,会使生产价格降低或提高。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解决了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平均利润率的问题。“这样,价格离开价值和利润平均化这一众所周知的、无可争辩的事实,就被马克思根据价值规律充分说明了,因为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是同价格总量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