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morality)
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或活动方式,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指一定社会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持并以善恶评价的方式来调整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标准、原则和规范的总称,也指那些与此相应的行为和活动。
在中国,“道”和“德”原分开使用,“道”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引申为做人的准则、规矩;“德”即得,指有得于道,引申为人的品德。“道德”始见于《荀子·劝学》:“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谓道德之极。”道德概念既包含道德规范,也包含个人的品行修养。在西方,道德源于拉丁文moralis,意谓风俗、习惯、品性等。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的。道德受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也就是经济关系的制约,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而发生变化。“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历史唯物主义在肯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对道德起决定作用的同时,承认道德本身具有相对独立性,道德一经产生,便对决定它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或者起积极巩固和发展的能动作用,或者起阻碍和破坏的作用;在原有的社会经济关系变革之后,人们原有的道德观念和习惯不会立即自动地变化,需要经过社会实践的斗争和思想教育的过程,才能使旧道德意识和习惯逐渐改变,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需要的新道德也在同旧道德的斗争中成熟和完善。“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然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就如在私有制的社会中,一定会有共同的道德戒律:切勿偷盗。同时,道德依靠社会舆论、习俗和内心信念的力量,以“应当如何”的方式调节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具有能动性和强烈的实践性。由于人类在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着诸多共同的行为调节问题,在不同的道德体系之间,具有某些共通或相一致的方面,这就是道德的全人类性。道德还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不同的民族由于经济、政治状况不同和地域、心理、风俗、习惯各异,导致了道德的民族差异。
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由一定社会和集团的阶级利益所决定,又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恩格斯指出,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而一切剥削阶级所提倡的道德都是维护和巩固其统治的工具。不仅不同社会形态之间的各个阶级的道德不相同,而且同一社会形态里也有不同阶级的道德。“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道德总的来说是进步的,但还没有超越阶级的道德,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着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
道德是一种历史现象,是具体的、历史的,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客观规律。道德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总是继承以往社会中有利于剥削和统治人民的那些道德要素;被剥削、被统治的人民总是继承历史上具有人民性和民主性、有利于人民的那些道德要素。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也在不断地进步,新的道德取代旧的道德,是道德发展的一种趋势。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道德的内容和形式受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形成不同的道德类型,依次出现过原始社会的道德、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五种不同的道德类型。劳动人民是人类历史上优良道德品质的创造者。共产主义道德是人类发展过程中崭新的最伟大、最进步、最崇高的道德,它是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无产阶级政党的长期斗争和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人物的示范,批判地继承人类历史上优秀的道德传统而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它集中反映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其本质特征为:坚持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类解放事业而献身的精神。它要求人们具有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意志,个人利益服从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致力于全人类的解放斗争。它还要求人们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舍己为人、热爱劳动、团结互助,顾大局,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共产主义道德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型的人与人的关系,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必将成为整个社会人们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
道德作为一种调节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相互作用,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起调节作用,从而改变或维护社会生活秩序,推进或阻碍人类幸福和社会发展。道德包括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诚实和虚伪等概念,通过社会的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评价和影响人们的各种行为。道德与法不同,没有强制性,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比法律规范更为广泛,涉及人们诸如友谊、爱情、家庭生活等许多不能由法律来调整的关系。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是相互配合、互相补充的。一般说来,法律所肯定的行为,总是道德所嘉许的;违法犯罪行为,总是道德所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