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因素(population factor)

标志社会生活主体的哲学范畴,包括人口的数量、质量、构成、密度、分布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地理环境、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一起构成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人口因素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有重要影响。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物质生产的主体和生产成果的消费者,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承担者。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一定数量的人口。只有在一定数量的人口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社会的生产,才能形成社会。没有一定的最低限度的人口,便不能有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人类社会也不可能存在。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人口状况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数量、密度和增长速度必须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以及自然环境相适应。一方面,人是生产者,人口的增加会使劳动生产力增长;另一方面,人也是消费者,与生产力水平、环境资源不相适应的人口数量和增长速度会对生活资料、自然环境造成压力,影响社会发展。人口的构成、分布和质量也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因此,社会的发展需要有与物质生产及自然环境相适应的人口数量和增长速度、人口构成和人口分布,需要提高人口质量,实现人口因素的最佳化。马克思主义主张对人口生产实行自觉调节。恩格斯说,如果说共产主义社会在将来某个时候不得不像已经对物的生产进行调节那样,同时也对人的生产进行调节,那么正是这个社会,而且只有这个社会才能无困难地做到这点。

人口因素虽然重要,但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人口的数量多少、密度大小和增长快慢不能说明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的更替。人口的变化不是改变社会制度的革命的根本动因。人口因素的变化和发展受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制约。马克思说,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发生作用的人口规律。只有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类才能对人口状况实行自觉调节。

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杜撰了人口按照几何级数增加,而生活资料按照算术级数增加的“规律”,主张通过战争、瘟疫和饥饿来大量消灭人口。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批判了这种学说,分析了它是如何“得出荒谬的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