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必然(freedom and necessity)

必然是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自然和社会发展所固有的规律。自由是人在对必然即规律的自觉认识和依据这种认识对世界的能动改造的基础上实现的人的活动状态。规律作为一种客观必然,对人的活动具有强制性。人能够认识和利用规律,获得自由。自由与必然的关系贯穿于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始终,成为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矛盾。恩格斯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自由和必然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必然是第一性的,自由是第二性的。人们在认识必然之前,只能是必然的奴隶。只有认识并利用必然自觉地去改造自然和社会时,人才能获得自由。必然与自由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必然是自由的基础,自由不能脱离必然而存在。自由并不是排斥必然,而是包含着必然。当人们掌握了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达到一定的目的时,必然就转化为自由。人们对客观世界改造的成果,就是在必然和自由不断互相转化中实现的。但是,只有在创造性的实践中,必然与自由才能不断转化、不断发展。人类从必然中获得自由的程度是同社会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类思维的能力密切相关的。人类在这些方面每一进步,都从必然中获得不同程度的自由。人的自由程度还受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的制约。形而上学者把必然与自由绝对地对立起来,或者把人的活动看作完全服从外部必然性,否认人们能够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导致宿命论;或者夸大自由在人类活动中的作用,否认自然界和社会的客观规律的存在,陷入唯意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