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the activity of creating the advanced and striving for the fine)
2010年4月至2012年11月开展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活动。2010年4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经中央领导同意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意见》指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及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意见》明确提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活动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大局;二是贴近基层单位实际,确定具体争创主题;三是坚持分类指导,设计活动载体;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拓展和延伸。创先争优活动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新的经验和启示。要坚持思想先进与行动先进的高度统一,推动创先争优成为全党的价值理念和自觉行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建设融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的实践之中;坚持群众满意的价值导向,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生动力;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社会凝聚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