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Decision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n Some Major Issues Concerning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Cultural System to Promote Socialist Culture’s Great Developing and Thriving)

2011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收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

《决定》有九个部分:(1)充分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3)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4)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5)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6)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7)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8)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9)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决定》阐明了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文化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改革开放。

《决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决定》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决定》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