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political discipline and political rules)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在《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具体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习近平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在党的规矩中,政治规矩最为重要,事关全党的路线和立场,事关兴衰成败。严守政治规矩,就是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的要求:(1)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2)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3)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4)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5)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2016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会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要做到令行禁止,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