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际新秩序(building up the new international order)

建立国际新秩序即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新秩序是相对于以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为特征的国际旧秩序而言的。国际秩序是制约和规范国际关系的原则机制的总称,旨在解决国际社会按什么原则、用什么手段和方式来处理国际关系问题。国际新秩序主要是指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政治新秩序。中国共产党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以后提出、在20世纪90年代初两极格局终结后所特别强调的。

历史上的国际秩序都是以大国间的利益争夺为基础,通称国际旧秩序,其本质特征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也就是少数强国大国倚仗其经济军事实力上的优势地位垄断国际事务,干涉别国内政,践踏别国主权;依靠不合理的国际分工及不合理的国际贸易体系剥削、掠夺弱国穷国小国;甚至以武力侵略占领别国。国际经济旧秩序就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对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进行控制、掠夺和剥削的世界经济秩序。

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历来主张,国际新秩序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权利,反对干涉别国内政,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各个国家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解决世界经济问题;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处理经济往来,促进共同发展,不能把世界长期发展建立在一批国家越来越富而另一批国家却长期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要以合作取代对抗,以共赢取代独占。

二战后,尽管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纷纷获得独立,但生产领域中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交换领域中不平等的国际贸易关系,使得发达国家得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为后盾,压低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价格,在技术转让中牟取暴利。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70年代以来,随着民族独立的历史任务的基本完成,国际经济秩序问题更为凸显出来。为了独立自主地发展经济和反对霸权主义,发展中国家于60年代初提出了通过南北对话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1964年10月,第二次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口号。1974年召开的联大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了由77国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等文件。80年代以来,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国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一些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变化,但国际经济旧秩序并未发生根本变化。

从冷战结束到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为止,在美国单极霸权和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地位明显下降,南北矛盾加剧,新旧国际秩序之争更加激烈。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维护其国际经济体系中的既得利益和地位,在政治上强制推行其制度和价值观,借口人权和军控干涉发展中国家内部事务,动辄以武力或武力威胁等军事、政治和经济手段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制裁,把西方的民主人权标准强加给发展中国家。

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所在,是和平与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国积极主张建立公正合理和可持续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两极格局终结,邓小平明确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倡议。他在1988年12月21日指出:“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

1991年9月,中国政府在联大提议,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将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国际政治新秩序相联系。强调国际政治新秩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国际经济新秩序以平等互利为基础,强调各国有权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经济模式和发展道路。中国的主张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斗争注入了新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提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共赢的国际新秩序,主张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

近年来,鉴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经济上的相对衰落,美国在多边贸易体制领域的倒退倾向,以中国等金砖国家为代表的一批新兴发展中国家得益于经济全球化的显著现实和经济上的崛起,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模式和发展速度上的分化,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平衡的趋势,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的现实,以及国际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领域发生的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性变革,中国不失时机地逐渐调整了对建立国际新秩序的策略,更加承认现有国际体系的积极的一面。党的十九大不再简单地重复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口号,而是强调“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强调中国作为“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的角色,强调“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承诺“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与此同时,十九大报告依旧呼吁要“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重申“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指出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包括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促进缩小南北发展差距。

不难看出,中国的这些提法和政策的调整,既是中国在国际秩序中的地位和利益发生微妙变化的结果,也是半个世纪以来争取国际新秩序的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结果。但是,

鉴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实力对比上的弱势地位至今没有根本改变,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和可持续的国际新秩序的斗争依然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