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Third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3040人。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选举和决定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首次提出:“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会议还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向大会做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并批准了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指标和国家预算初步安排的决议,明确规定1965年的任务是要继续完成国民经济调整工作中某些尚未完成的任务,为1966年开始的第三个五年计划做好准备。
会议选举刘少奇为国家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选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国务院副总理、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通过了刘少奇主席提出的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和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