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Li Lisan)(1899—1967)
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原名李隆郅,湖南醴陵人。1919年9月赴法国勤工俭学,积极参加留法学生的爱国运动。1921年春,同赵世炎等酝酿建立共产主义同盟,组织劳动学会和勤工俭学学会,成立华工组合书记部,为华工谋福利。12月中旬,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即被派到湖南从事工人运动。1922年1月,在安源创办平民学校和工人补习学校,建立中共安源路矿支部,任书记。后成立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当选为主任,发动并领导了著名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1924年4月,任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负责领导上海地区工人运动。1925年2月领导上海日本纱厂工人大罢工。同年5月指挥抗议日本资本家枪杀工人顾正红的斗争。五卅惨案发生后,参与领导了五卅反帝爱国运动。1926年5月,在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总工会组织部部长。1927年1月,领导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此后先后出席党的六大、七大,并担任中央委员。7月12日,
中共中央改组,李立三是新成立的中共中央临时常务委员会五名成员之一。广州起义失败后,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赴香港重建广东省委,恢复党的工作。1930年6月至9月,犯“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革命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党的六届三中全会纠正了“立三路线”的错误,结束了李立三在党中央的领导。1948年8月,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工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劳动部部长等职,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60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残酷迫害。1967年6月22日蒙冤逝世,终年68岁。1980年3月得到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