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Liu Shaoqi)(1898—1969)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1898年生于湖南宁乡。青年时代参加五四运动,1920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与领导过安源路矿大罢工、五卅大罢工、省港大罢工及武汉工人夺回英租界的英勇斗争。1927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大革命失败后,他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到上海、天津、东北、华北等地从事党的地下工作,领导顺直省委、满州省委工作。1932年冬,进入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和福建省委书记。1935年1月参加长征途中召开的遵义会议,坚定支持毛泽东的正确意见。1936年春,受党中央委派赴天津任中央驻北方局代表,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巩固和发展了党所领导的一二·九运动的胜利成果。抗日战争初期,他任北方局书记,深入敌后,按照党中央和毛泽东提出的开展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卓有成效地领导了山西抗日新军和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工作。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后,担任中原局书记,南下组织和建立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年至1941年做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内斗争》等著名演讲,丰富了党的建设的理论。1941年皖南事变后,担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同陈毅等一起,恢复和壮大了华中地区的革命力量。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做了完整概括和系统的论述。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在此期间,他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攻占延安,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留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受党中央委托,担任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和朱德一起负责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同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主持召开全国土地工作会议,主持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次会议确定的方针,进一步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做政治报告,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并在党的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60年代初期,面对中国经济的严重困难,刘少奇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使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错误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含冤病逝。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做出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其主要著作收入《刘少奇选集》《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