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一个长期的和平国际环境(strive for a longterm and peaceful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争取一个较长时期的和平国际环境是可能的。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对外关系以多种形式迅速发展。

1954年8月24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勤政殿会见以艾德礼为团长的英国工党代表团时提出:“我看现在的国际形势是好的”,“中国是农业国,要变为工业国需要几十年,需要各方面的帮助,首先需要和平环境。经常打仗不好办事,养许多兵是会妨碍经济建设的。如果诸位同意的话,我们要创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我想,这也是英国、法国所需要的。我们的国家现在还很穷,如果能得到几十年和平就好了。”

1955年3月22日,刘少奇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代表中共中央阐述关于国际形势的看法,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4月23日,周恩来在亚非会议上声明:“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的问题,特别是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5月26日,毛泽东在同印度尼西亚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会谈时进一步强调:“我们要争取和平的环境,时间要尽可能的长。”

1962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王稼祥多次就改进我国对外工作向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起草了一些内部文件。他强调的核心思想是“我国的外交政策一向是和平外交政策,外交工作的任务向来就是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争取一个长期的和平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