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independent handicrafts)
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手工业逐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据1952年统计,我国手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3%左右,全国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个体劳动者约1000万人。
党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通过政治教育、典型示范、国家援助和自愿互利的原则,提高手工业者的觉悟,使他们自觉地组织起来。组织形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手工业供销生产小组。它是由独立手工业者或者家庭手工业者通过国营经济、供销合作社或消费合作社供给原料、推销成品的加工订货方式组织起来的。二是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它领导若干生产小组,这些小组有的是由供销合作社或者消费合作社接收过来的,有的是供销生产合作社自己组织的。三是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它是手工业者集体生产的合作工厂,把手工业的私有制最后改变为集体所有制,把手工业小生产者引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此外,还允许城镇有少数个体劳动者从事服务、修理业,以补充国营工商业网点的不足,活跃市场,方便群众。
到1954年底,参加合作组织的手工业者达121万人。到1955年底,全国手工业合作社和合作小组发展到68万个,社员达220万人。1955年12月,党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制定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1956年3月,毛泽东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手工业情况时做了《加快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为整个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指明了方向。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1956年春,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出现了声势浩大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6月底,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劳动者都加入了合作社,基本上实现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但也出现了一些缺点和偏差。党中央、毛泽东及时提出“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确保了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