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中的两个联盟及其关系(two alliances in the united front and their relationships)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统一战线的范围主要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爱国人士;在某个阶段还有一部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参加。其中,工人阶级是革命的领导阶级,而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都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属于同盟军的各阶级和阶层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劳动群众,即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革命知识分子等,这是工人阶级的可靠的同盟军,特别是农民阶级更是工人阶级的伟大同盟军;一是非劳动群众,即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其他同我们合作的社会力量,他们是辅助性的同时又是重要的同盟军。这也即意味着,在革命统一战线中有着两个联盟,一是工人阶级同劳动人民间的联盟,主要是工农联盟;一是工人阶级同非劳动人民的联盟。

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中的“两个联盟”的实践基础上,1953年8月,毛泽东首次明确地提出了两个联盟的概念。他指出:“现在有两种统一战线,两种联盟。一种是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这是基础。一种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农民是劳动者,不是剥削者,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是长期的。”同年9月,毛泽东又进一步阐述了两个联盟问题,特别是对第二个联盟的内容做了更为具体的论述。他指出:“中国现在有两种联盟:一种是工人阶级跟农民阶级的联盟,一种是工人阶级跟资本家、大学教授、高级技术人员、起义将军、宗教首领、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联盟。这两种联盟都是需要的,而且要继续下去。”1955年10月,毛泽东进一步指出:“这两个联盟,同农民的联盟是主要的,基本的,第一位的;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是暂时的,第二位的。这两个联盟,在我们这样经济落后的国家,现在都是必要的。”毛泽东关于两个联盟的理论原则,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辉煌胜利的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它仍然属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统一战线,必须正确处理两个联盟的关系。这就是:第一,放手发展和加强第一个联盟,使它真正成为统一战线的基础和依靠;第二,尽可能扩大第二个联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第三,正确发挥两个联盟的作用,使它们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