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英国的条约》(The British and Chinese Treaty)

马克思评论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国和英国签订《天津条约》的社论文章。写于1858年9月28日。载于1858年10月15日的《纽约每日论坛报》第5455号上。中译文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1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

1858年6月,英法侵略军在美国、俄国的支持下,以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根据该条约,解除了鸦片贸易在中国的禁令,中国要向英国、法国赔款,开放通商口岸。俄国则乘机强占了中国的大片领土。

在《中国和英国的条约》中,马克思明确指出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将使得鸦片贸易在中国合法化,清政府已经无力禁烟挽回败局,而“将会试行一种办法,即从法律上准许在中国种植罂粟并对进口的外国鸦片征税”。这种办法对于清政府而言无疑是饮鸩止渴,会加重民族的灾难。马克思谴责了英国政府迫使中国赔款,偿付“由英国自己的海盗行为所造成的耗费”,“天朝人将偿付1500万或2000万英镑的消息一传来,对于最清高的英国人的良心起了安定作用”。英国侵略者担心战争会影响到中英茶叶交易,这是有根据的,并以中俄茶叶贸易为例加以说明。英国政府占据广东耗费的钱财,会大大增加收支的逆差而得不偿失。鸦片战争之前,清朝官员一直以天朝上国自居,把外国人称为“夷”。马克思指出《天津条约》第五十一款做出规定取消了“夷”的称谓,这是“英国侵略所取得的另一个大胜利”。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英国人的商业贸易活动只局限在广州。战后虽然开放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新通商口岸,却并没有形成五个新的商业中心,而是“贸易渐渐地由广州转移到上海”。马克思援引议会公布的1844—1856年英国对广州、上海的进出口贸易成交额,并列成图表,通过翔实的数字和资料进行比较,加以佐证。除此之外,马克思还揭穿了沙俄乘两次鸦片战争之机,拥有了黑龙江航行权,在两国接壤地区自由经商,割占了中国大量领土,获得了比英国大得多的利益,从而成为鸦片战争期间最大的强盗和获利者。

《中国和英国的条约》深入分析了条约签订对中英双方的影响,揭露了英国殖民者的贪婪,揭穿了沙俄的扩张野心和强盗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