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credit)

商品买卖中以债权债务为本质关系的延期付款或货币的借贷。马克思的《资本论》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中生息资本的运动形式时曾指出:“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在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条件下,这种借贷行为表现为以偿还为条件的货币或商品的让渡形式,即债权人用这种形式贷出货币或赊销(即延期付款)商品,债务人则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或贷款并支付利息。

信用是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一种经济关系。当商品通过赊销而让渡、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信用随之产生。信用不是某个社会所特有的经济范畴,但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信用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却存在着本质的差别。

最古老的信用形式是在原始社会解体时期产生的高利贷信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高利贷是信用的基本形式。在高利贷资本的盘剥下,农民和其他小生产者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下去,从而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到了封建社会末期,高利贷却瓦解着自然经济,并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准备了某些前提条件:一方面,通过高利贷而积蓄的大量货币财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的来源之一;另一方面,受高利贷剥削的小生产者大批破产,又促进了雇佣劳动者阶级的形成。

在资本主义社会,信用作为借贷资本运动形式,取代了高利贷的地位。借贷资本的形成与产业资本循环的特点有直接的联系。在产业资本循环中所形成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不能给资本家带来利润,资本家必须设法把它贷放出去;而另一些资本家在再生产的过程中,又往往需要补充货币资本。这时拥有货币的资本家就把闲置的资本通过信用的形式,转让给职能资本家去使用。职能资本家除了按期归还借款外,还须把剥削到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作为利息支付给货币资本家。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借贷资本,体现着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之间的信用关系,又体现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

资本主义信用分为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前者是职能资本家之间用延期付款的方式赊购商品时提供的信用,这是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基础。银行信用是适应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由集中和掌握大量货币资本的银行,用贷款和贴现等方式向职能资本家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在资本主义信用中居于主导的地位。此外,还有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及高利贷信用等形式。

信用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一,它促进了资本的自由转移和利润率的平均化。它促使资本在各部门之间再分配,使资本由利润低的部门迅速地转向利润高的部门,从而促使利润率趋于平均化。其二,它有利于减少流通费用。由于广泛使用信用流通工具,多数交易通过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来清算、代替现实的货币;采用信用方式出售商品及由银行提供贷款等,加速了商品流通和资本的循环与周转,从而减少了流通费用。其三,它加速了资本的集中和垄断。银行把大量贷款借给大资本家或资本家集团,使其掌握更雄厚的资本,扩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技术,增强竞争力量,压制和吞并中小企业,从而加速了资本的积聚、集中和垄断。到帝国主义阶段,银行资本同工业资本融合为金融资本,形成金融寡头的统治。其四,它加剧了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阶级矛盾和经济危机。资本主义企业借助于信用,不断改进设备,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造成大批工人失业,加深了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信用助长投机,造成对商品的虚假需求,在生产过剩被表面掩盖的同时,实际上进一步加剧了生产过剩,造成更严重的经济危机。马克思指出:“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使命。同时,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因而加强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