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及其环节(procreative process and its links)

社会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人们在社会中进行的具有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它是一个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构成的不断循环的总的再生产过程。具体是:

第一,生产。所谓生产,首先是指物质资料生产。它是人类生活赖以存在的前提和由人的劳动、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协同作用的行为。

劳动是人们用体力和脑力来改变自然物并使之适合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人的生活。劳动对象是人的劳动加于其上的一切东西。它可能是自然界原有的,如森林、矿山、土地等;也可能是经劳动加工过的,如矿石、棉花、棉纱等。劳动资料是媒介于劳动与劳动对象之间的一切物件,如生产工具、厂房、铁路等。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统称生产资料。人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物质产品表现为人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能力,即社会生产力,因而生产力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但生产总是由若干人相互协同活动的行为,幻想鲁滨孙式的个人独自生产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因此,在生产中还必将发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生产关系。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相应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二者的结合就表现为具有不同性质的社会生产方式,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等。

由上看出,要生产,人们就需要占有(利用)生产资料,并使之贯穿于、支配着社会生产总过程的各个环节,因而成为社会生产最根本的前提和生产关系的基础。各个生产环节内部和彼此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的性质就是由生产资料占有的形式决定的。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鲁滨孙式的个人生产出发,认为生产资料天生从来就是由个人私人占有,却不知人类原始社会是公共占有的,更不承认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还必将由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公有制所代替。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最根本的区别。

第二,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的一般关系。社会生产总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这早已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承认。他们还认为这四个环节“形成一个三段论法”的相互联系。但马克思评价说,这当然是一种联系,然而是一种肤浅的联系,即否认了各个环节之间人们经济关系的实质。具体地讲:

(1)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二者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生产生产着消费。生产为消费者生产出消费的对象;同时,也生产出消费的方式、消费的动力。马克思指出,生产通过它起初当作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另一方面,消费也生产着生产,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才成为产品。”同时,消费为生产提供动力、需要和内在对象。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也就是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而且,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消费完成生产行为,只是由于消费使产品最后完成其为产品,只是由于消费把它消灭,把它的独立的物体形式消耗掉,只是由于消费使得在最初生产行为中发展起来的素质通过反复的需要上升为熟练技巧;所以,消费不仅是使产品成为产品的终结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终结行为。因此,生产与消费具有直接的同一性,在一定的意义上说,生产是消费,消费是生产,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然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从生产与消费的直接同一性出发,认为二者在量上也相等;同时还把对鲁滨孙式个人生产的分析方法硬搬到社会生产中来,完全忽略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分配和交换两种环节的存在和影响,从而完全否定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生产必然要周期性地爆发生产过剩危机的可能性。例如,萨伊的供给(生产)创造需求(消费)的庸俗理论就是如此。

(2)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二者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分配有两种:一是生产要素的分配。在生产活动进行之前就需有各个生产要素的分配,因而分配本身也包含在生产范畴之内。二是消费资料的分配,这种分配是由生产决定的。马克思说,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他又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了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只能得到他仅有的相当于自己的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而由其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则全部为占人口极少数的资本家所无偿占有,以致必将产生巨大贫富差距和生产大于消费的生产过剩现象。另一方面,在社会生产总过程的运动中,分配对于生产具有反作用,具体表现为:例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如果资本家被迫减少剥削,使劳动者能分配到大于他劳动生产力价值的价值,就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来促进、加快生产的发展。反之,如果资本家加强剥削,使劳动者只能分到少于自己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则会抑制、阻碍生产的发展。

(3)生产与交换的关系。所谓交换,是指人的生产活动的交换和产品的交换。流通则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一般来讲,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品交换都是以流通形式进行的。所以,马克思说,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要素或者也是从交换总体上看的交换。

生产与交换和流通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交换本身就是生产中的要素。因为一个生产企业内部就少不了有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甚至还有各种原材料的交换,以及各个企业间生产资料的交换,这些都直接属于生产范畴的因素。如前所说,由于消费是产品最后完成其生产过程的环节,所以企业提供给个人消费品的交换也具有生产的属性。当然,单就这企业与个人对消费品交换的本身来说,则纯属交换行为而与生产无关。而且在商品生产的现实生活中,这种交换通常都是以货币为媒介的流通过程。然而在流通过程中,由于货币的特殊作用,使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在时间、空间上都相互分离,数量上的差异也可能进一步扩大,从而使所谓“供给就创造需求”的庸俗观点更无藏身之地。再者,单就一般产品的交换来说,交换也是由生产决定的。因为没有分工,就没有交换,而分工本身不论其是自然发生的还是历史发展的结果,都是属于生产项目下的一个因素。而且交换的深度、规模和方式也都是由生产发展的规模和结构决定的。总之,正如马克思所说,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另一方面,交换对生产也有反作用,正如《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世界市场引起了商业、航海事业和陆路交通工具的大规模的发展,这种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工业范围的扩大。不仅如此,交换流通的发展,还会催生生产技术的革新。

以上说明,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构成了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它们相互间既有差别又有联系。其中生产既支配着与其他环节相对而言的生产自身,也支配其他分配、交换、消费诸要素。因此,在这总过程中,生产起着主导的决定作用;分配和交换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对生产和消费有着重要影响;消费是一个社会生产总过程的最终目的和动力。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

尽管当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代科学技术也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情况变得更加复杂,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生产总过程的各个环节是一个相互依存的运动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关系的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