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机体(social organism)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社会有机体是囊括全部社会生活及其关系的总体性范畴,用以说明人类社会是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所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有机体”一词本是生物学术语,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的统称”,后来用以泛指类似生命体那样能够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事物。社会活动与生物有机体的运动具有相类似的现象,但二者又具有本质的不同。社会有机体具有实践生存性、系统性和以人为本性,是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有机体,其再生和更新的内在机制是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生产的统一。

从思想史看,康德提出了有机体的概念,圣西门初步提出了社会有机体思想。黑格尔将人类社会看成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对于这个有机整体的最高环节——国家,他更认为是现实的理念,而且国家是机体,这就是说,它是理念向它的各种差别的发展,机体的本性是这样的:如果所有部分不趋于同一,如果其中一部分闹独立,全部必致崩溃。实证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孔德第一次将“社会有机体”概念应用在社会学领域,提出在社会这个有机体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种族或阶级是社会的组织,社区或城市是社会的器官。继孔德之后,斯宾塞认为,社会是个有机体,在本质上是与生物有机体一样的。生物有机体由营养系统、循环系统、调节系统构成,社会有机体也同样如此。马克思以前及其同时代不同思想家关于“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等范畴的论述都触及有机体或社会有机体的某些重要特征,在各自时代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但是都有一定的缺陷。康德、黑格尔虽然明确提出了“有机体”范畴,但是,这一范畴如同他们的思辨哲学一样,都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孔德、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理论虽然是建立在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基础之上,但是其社会有机论具有明显的机械论的特点,特别是斯宾塞用社会静力学来期望社会出现一个平衡的理想状态,违背了社会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为资本主义现存状况及永恒合理性辩护的保守色彩。马克思在形成社会有机体理论的过程中,克服了以往思想家的局限性。马克思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把社会有机体理论奠基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揭示了社会有机体发展不是按照生物规律运行而是按人的实践活动规律运行的客观规律。由于马克思坚持了实践基础上的唯物论与辩证论相统一的原则,使得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成为科学的社会历史观或科学的社会发展理论。马克思借用“有机体”这一术语旨在表明,社会是由人和全部社会生活条件、要素构成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发展着的有机整体。

社会有机体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总体性范畴,它的构成要素汇总了社会生活的三大领域: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范畴是马克思在逐步深入对社会历史的纵横过程进行研究时总结提炼而成的,它是社会形态的另一种表述。马克思在研究“社会形态”和“社会经济形态”的同时,社会有机体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这一思想在《哲学的贫困》中首次阐发,在批判蒲鲁东企图单凭先验的单一的经济学范畴和逻辑的公式构筑思想体系的大厦时,马克思明确指出,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意识形态体系的大厦,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在此后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及《资本论》中,马克思研究了各种社会机体特别是深入研究了“资本”这一资本主义的经济机体的辩证运动,得出了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是自身各要素互为因果、自我更新的结论。同样,在社会有机体中,人们先是在一定的基础上——起先是自然形成的基础,然后是历史的前提——从事劳动的,可是到后来,这个基础或前提本身就被扬弃,或者说成为对于不断前进的人群的发展来说过于狭隘的、正在消灭的前提。社会有机体也因这种互为因果和自我更替呈现出开放性、自组织性和再生性的特点。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特别是《资本论》的写作,马克思已经完成了对资本主义这一当时最发达的社会有机体的剖析,在第1卷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认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

社会有机体范畴的提出,有利于我们贯彻系统思维的方法对社会进行总体性研究,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而不是机械地结合起来因而可以把各种社会要素随便配搭起来的一种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