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Regulation on the United Front Work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rial Implementation〕)

201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文件。收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

《条例》分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附则共10章46条。

《条例》是为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明确规定,所称的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统一战线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条例》指出,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主义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条例》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党外知识分子的范围做出了界定,要着重做好这几个群体的统战工作;对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及做到六个“坚持”;提出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要注重推动良好环境的形成,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规定了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了界定,各级党委应当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条例》是新世纪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法规。它全面规范了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工作,对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对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