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开发格局(the development pattern of land space)
一个国家依托一定地理空间通过长时间农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等经济活动形成的分布状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就是从全国发展的视角与全局利益角度出发,强调优化经济、社会、人口与环境等各种要素的配置,优化现在与未来的要素配置,最终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针对当前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空间差距较大等突出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来的,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作为未来13年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包含五个相互关联的层面:一是陆海层面,树立大国土理念,坚持陆海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海洋国土作为经济空间、战略通道、资源基地、环境本底和国防屏障的重要作用,促进陆域国土纵深开发,促进海洋强国建设。二是区域层面,树立均衡发展理念,坚持国土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坚持以重点开发、点轴集聚式开发、扶持落后地区开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城乡层面,树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理念,优化发展和重点培育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共荣。四是产业层面,树立产业协调发展理念,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优化基地布局。五是功能层面,树立国土开发主体功能理念,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推进国土整治,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手段。国土规划是最高层次的国土空间规划,具有综合性、基础性、战略性和约束性,对区域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具有引领、协调和指导作用。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存线”“生态线”“发展线”和“保障线”,全面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的管控;对涉及国家粮食、能源、生态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资源,实行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开发补偿制度,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利用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土地差别化管理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主要途径。综合运用土地规划、用地标准、地价等制度政策工具,加强土地政策与财政、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开发布局优化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三农”、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发展等建设项目用地。